男婴被母亲扔下楼受伤 父亲成谜外公外婆拒抚养
2017-04-17 11:09:03 来源:网易亲子

云南女子小倩(化名)生下一个男婴后,竟狠心将男婴从4楼扔下。她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刑,又不知男婴父亲是谁,小倩父母也拒绝抚养男婴。这下,男婴的抚养成了问题。

4月13日,金华浦江县法院对金华市首例撤销监护权案进行宣判:撤销小倩的监护人资格,指定浦江县民政局为婴儿的监护人。

这是金华市内首例由民政部门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案件,也是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和民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颁发后,金华市第一例司法实践。

承办法官在浙江省第二女子监狱开庭审理本案承办法官在浙江省第二女子监狱开庭审理本案

外公外婆拒绝抚养男婴

事情要从2016年7月19日说起。那天凌晨1点左右,21岁的小倩在浦江某酒店的宿舍楼四楼厕所内,生下一名男婴。但因小倩不知道孩子亲生父亲是谁,自己一人无力抚养,也不想让别人知道她生了小孩,她竟狠心将刚出生的婴儿,从四楼厕所窗户上扔了下去。

直到早上6点多,男婴才被发现并送往医院抢救。所幸男婴福大命大,只受了轻伤。

2017年1月23日,浦江法院判决小倩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因小倩正在监狱服刑,又不知男婴的父亲是谁,无法查找,男婴的抚养成了问题。而小倩的父母因生活困难,也不愿意对男婴进行抚养,他们表示自愿放弃对男婴的抚养权,拒绝担任男婴的监护人,并向浦江检察院提交了书面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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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申请成为孩子监护人

为了男婴能够茁壮成长,今年3月16日,浦江检察院向浦江县民政局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建议民政局能够担任这个婴儿的监护人。3月23日,浦江县民政局为履行社会职责,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未成年人得到妥善照料,向浦江法院提出了要求依法指定其为男婴的监护人的申请。

浦江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倩生育男婴后,该婴儿即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小倩作为该婴儿的亲生母亲、法定监护人,负有保护、抚养该婴儿的义务。但小倩罔顾伦理道德、漠视法律规定,以“无力抚养”为由,并企图隐瞒“未婚生育”的事实,实施了将婴儿从四楼扔至一楼地面的行为,严重侵害了该婴儿的人身权益,损害其身心健康,已不宜再对该婴儿履行监护职责。

鉴于男婴的父亲已无法查找,小倩的父母已自愿放弃监护权,小倩的弟弟年幼未成年,无法担任监护人,且小倩的其他亲属、朋友也无法查明。为了婴儿的健康成长,依据法律规定,决定撤销小倩的监护人资格,指定浦江县民政局为监护人。

“近年来,父母监护人不作为、乱作为甚至非法作为的事件越来越多,父母监护权被撤销案件也逐年增多,我们希望通过这些案例告诉父母,孩子并不是父母的私人财产,既然生下了他们,就要对他们负责,尊重他们,保护他们,让其健康成长。”承办法官在接受采访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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