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病房里有一名特殊的小住户。5年前,一场重病让4个月大的雪儿住进了儿童重症监护室。3个月后,雪儿跨过鬼门关,却失去了鼻尖、鼻翼,父母因此质疑医院有医疗过错拒绝接回女儿。(详见广州日报2016年9月24日 《女婴患病鼻尖缺失住院4年,父母多次拒接其回家》)。
自雪儿记事以来,她的“家”就是白色的病房,她的“家人”有老陶医生、护士姐姐,她的“伙伴”就是那些睡在隔壁床、不怎么说话,而且很快又搬离的一拨拨小病友。
昨日,雪儿以“院”为家的日子终于要结束了。在荔湾法院和各方力量的推动帮助下,雪儿爸爸终于扭转“执念”,接她回家。
案情回放
一场大病失去半个鼻子 女婴滞留病房长至5岁
雪儿出生于2011年11月,4个月大时突发暴发型流行性脑脊髓膜炎,被送进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救治。经抢救,雪儿病情稍稍稳定,却失去了一大半鼻子。2012年5月,医院医嘱认为雪儿具备出院条件,但胡某夫妇坚持认为雪儿应继续治疗。雪儿就此被留在病房生活,一住就是四年多。
雪儿是胡某夫妇当时仅有的一个孩子,他们为何忍心把还在襁褓中的孩子留在病房里达5年之久?原来,他们坚持认为雪儿的鼻头缺失和身上的斑痕都是由于医院存在医疗过错行为所造成的,因此要求院方负起责任来。
2013年9月,医院方向荔湾区人民法院提起医疗服务合同诉讼,要求胡某夫妇将雪儿接回家,并支付医疗欠费。案件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2015年12月,法院作出判决:雪儿的身体状况具备出院条件,纵然认为医院存在医疗过错,胡某夫妇也可另案主张损害赔偿,以此为由拒绝接雪儿出院缺乏法律依据;雪儿目前尚年幼,胡某夫妇应切实履行对雪儿的监护责任,将雪儿接回家,助其欢愉成长,平复容貌缺憾带来的精神伤痛。胡某夫妇不服上诉。市中院于2016年8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每月获1500元生活补助
尚未找到愿接收幼儿园
招汝荣说,胡家确实面临现实困难,胡某今年已51岁,中年得女,本是掌上明珠,岂料突发大病,面临巨额医疗费用。“简单粗暴的执行可能适得其反,需要以人为本,采取合法、合情、合理的执行手段。”
昨日下午1时半,雪儿被带到市妇儿医疗中心会议室,准备回家。身着小红裙、头戴公主冠的雪儿在社工的陪伴下玩着玩具,虽然多了很多陌生人,她却一点都不紧张。胡某则靠墙坐着,远远看着女儿,干瘦的脸上泛出微笑。
儿童重症监护室主任陶建平说,就雪儿恢复情况来说,原发病已经康复了,而且智力完全没受影响,很聪明。剩下的疤痕和五官上的问题,医院咨询过相关专家,可待其成年后整形。副院长龚四堂表示,考虑到雪儿家境,医院没有对治疗费进行过分要求。“医院以生命为重,尤其是重症病人,救了命再说。确实交不起钱的,医院有几种办法:联系慈善基金、热心人士;申请市财政拨款;医护人员义务劳动。”
社工介绍,雪儿和爸爸已在前段时间增加了接触交流,现在父女感情不错。雪儿回家后,慈善组织现场捐出3万元,相关负责人表示,从下月开始,将每月向胡家提供1500元的生活补助,一年后再根据雪儿生活状况调整。“现在雪儿面临上学难的问题,问过附近10多家幼儿园,均因面部残疾的原因拒绝她入园”。在病房长大的雪儿,回家不易,回家后的路依然艰难。法院、医院、街道、社区和其他热心人士将一起关注雪儿,直至她成年。
父亲:离异家穷不肯接回女儿
法院:借社会力量重建其信心
虽与医院的纠纷法院已有生效判决,但雪儿的父亲胡某却一直不同意把雪儿接回家。2016年9月,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向荔湾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胡某被传唤到庭后,一边大呼不服判决,一边提出了各种困难和忧虑。胡某称,他们家属低保户,住在21平方米的廉租房里,他自2014年开始就没有固定工作,收入十分不稳定,妻子在2015年和他离婚。“我当然想孩子,只要她是健康的,穷一点苦一点都会把她接回家。”胡某称,小孩的外貌变成这样,他一个人不知道如何处置,担心孩子难以融入社会。他向市中院申请再审但未立案,根据目前情况,要求案件暂缓执行。
通过与胡某的交流,执行法官吴泰健发现,虽然胡某提出的大部分理由并不在理,但胡家现状确实堪忧。如果简单粗暴地动用司法强制力把雪儿送回家,迎接雪儿的极有可能是一个支离破碎、生活无望的边缘家庭,以及一个偏执迁怒、冷淡无爱的父亲,这不但无法达到判决所期望的“助其欢愉成长,平复容貌缺憾带来的精神伤痛”,反会对雪儿造成再次身心伤害。
荔湾区法院执行局局长招汝荣当即与承办法官吴泰健召开专案执行工作会议,明确在督促胡某自觉履行判决的同时,一定要以保障雪儿最大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借助社会力量为雪儿回家后的后续生活提供帮助。
招汝荣、吴泰健迅速前往雪儿户籍所在的南源街道办,经街道办联系,人大代表、企业家、慈善组织等社会热心人士纷纷加入,帮助雪儿回家。社区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安排义工为雪儿提供心理辅导、持续关心、帮助雪儿一家;有人大代表和企业家愿意在经济上帮助雪儿,为胡某就近提供合适的工作岗位。
2016年12月5日,胡某第三次被通知到庭。在招汝荣细致耐心的“软”劝说和吴泰健铿锵有力的“硬”表态,以及各方力量的推动下,胡某终于扭转“执念”,自愿接女儿回家了。强制执行成功转化为自愿履行。
文/广州日报记者方晴 通讯员荔明 图/广州日报记者杨耀烨
原标题:驻院5年 “失鼻女童”回家